2005年12月2日上午11时许,在深受福建省屏南县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直接排放的毒水、毒渣污染侵害的后龙村村民,怀着沉痛的心情拨打了我的电话说:“榕屏化工有限公司每天晚上都有偷排污水,一般是在6点左右就流到村前溪河,今天直至现在,污水还是黑绿色,恶臭难闻。”于是,我就叫他拨打12369电话,向屏南县环境保护局举报,随后就与宋派光一起骑摩托车直赶现场拍摄。当我们拍摄完毕后,还不见屏南县环保局的人员到来,就问村民是否拨打了12369电话,大家都说已经打了,还将情况都向他说清楚了,接电话的最后就说:“现在局里没人,全部下乡了,我是值班的不能去。”就这样挂断了电话。听到此话,约到了11时30分左右,我就不得不向上级环保部门反映情况,接电话的是一位姓邱的工作人员,我将上述情况向他说明清楚后,他说:“我是刚来的,我已经把你反映的情况记下来了,我马上将你反映的情况向领导汇报,看领导是怎么处理了。”
可是,我们一次次的举报,我们一次次的等待,最终我们苦苦等待的却只是一次次的失望……。尽管如此,我们污染受害者还是在众多新闻媒体和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和频繁揭露曝光下,在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和诉讼、鉴定、评估费等等的帮助下,经过长达8个多月的证据收集,终于在2002年11月以向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然而,由于一审法院,在部分事实上枉法裁判,我们不得不于2005年5月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二审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请求撤销(2003)宁民初字第1号判决。2005年8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我们正翘首以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尽管环境维权相当困难,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更难,但我们有坚定的信念,为了保护环境、人的健康和财产安全,我们一定会努力抗争到底……
福建省屏南县张长建等1721人诉讼团 上
出处
http://www.wwfchina.org/bbs/bottomtest.shtm?channelid=2&ddd=417847&id=41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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